漫畫/餘寧山本報訊(記者 李姝陽)大街上,有人牽著狗一起散步、抱著狗一同逛商場、用嘴親親狗額頭……這樣的場景,已不足為奇。那麼,在公共場所與狗同桌進餐,你還受得了嗎?昨日,本報商務中心熱線96333就接到了這樣的一起市民投訴。
  市民抱房屋貸款怨:吃飯遇上“人狗同桌”
  “真是倒胃口!今天中午我和一隻狗同桌吃飯!”昨日,市民李小姐給96333來電稱,二胎前天中午,她正在河西茶子山路一家小吃店吃飯,一名抱著寵物狗的中年女士進來坐在她的桌子對面。這名女士點了一碗面,等面上桌後,她自己先吃了幾口,旁邊的狗狗眼巴巴地看著有點饞,該女士於是挑出自己碗里的幾片肉放在桌子上,狗狗一見頓時埋頭大吃,那樣子弄得李小姐頓時沒了胃口,一碗麵條吃了一半就匆匆出來了。
  “無論是從衛生的角系統傢俱度,還是從禮儀的角度,這樣做都不妥當!”李小姐說。
  記者調查:餐館不好意ARMANI思阻止
 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,“人狗同桌”的現象並不少見。
  記者昨天隨機走訪了長沙晚報附近幾家中小餐館,一些店家稱,遇到這種事情真的很為難。“現在養狗的人多了,我們本來就是小本經營,經常光顧的多為附近居民,他們帶著寵物狗進店,我們真的不好說什麼。畢竟又是鄰居又是老顧客的。”一位姓陳的面館老闆說。
  但對此,很多食客都有意見。一位女食客坦言:“我也很喜歡狗狗,但餐館畢竟是公共場所,在餐館與狗同桌就餐不符合中國社交禮儀。”
  市民朱女士平常最喜歡進小吃店,不過作為一名白領,她更願意選擇一些環境整潔、衛生的餐館。她告訴記者:“我很不習慣在吃飯的時候有毛茸茸的小動物在腳下鑽來鑽去,最反感的是餐館老闆自己都養貓狗。”因此一旦發現有飼養寵物貓狗的餐館,這家店會立刻進入她的“黑名單”。
  律師觀點:餐館放任是違法
  那麼,餐館允許“人狗同桌”是一種什麼行為呢?湖南一星律師事務所葉翔鋒律師認為,餐館允許寵物與客人同桌進食,有損消費者的人格尊嚴,既違反社會公德,也屬於違法行為。根據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規定:消費者在購買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,享有其人格尊嚴、民族、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。經營者的放任,客觀上損害了消費者的人格尊嚴。此外,寵物與客人同桌共食,對消費者人身安全也構成了威脅。
  葉翔鋒律師稱,人狗同食、人狗同乘等情況,違反了公序良俗,公民應依照約定俗成的公序良俗來規範自身行為。
  專家建議:養寵物不能只圖自己痛快
  那麼,在餐館里,寵物狗上桌吃飯的行為,究竟該如何避免呢?湖南省社科院社會學專家方向新認為,從錶面上看,這些愛狗人士大庭廣眾之下與狗同桌,是出於愛護動物,對狗的尊重,但他們恰恰只顧自己的感受,卻忽略了別人。因此在公共場合,養寵物的人最好不要只圖自己痛快。而對於餐廳經營者來說,只有對個別顧客的“非分要求”勇敢說“不”,才能贏得更多的回頭客。
  防止寵物狗進餐廳,有一些辦法可以借鑒。不少酒店就在餐廳大門處貼上“禁止寵物狗入內”的提示,萬一有顧客違反,服務員會委婉提醒:“要不您在休息區等下,我們給您打包送過來?”這種情況下,多數顧客都比較配合,將食物打包帶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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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如何文明養狗
  《長沙市城區犬類動物管理規定》第九條:經許可養犬的單位和個人,必須遵守下列規定:
  (一)在準養犬頸部佩戴統一製作的免疫牌;
  (二)不得攜犬進入機關、教學區、醫院、商店、飯店和賓館等公共場所;
  (三)不得攜犬乘坐除的士外的其他公共交通工具;
  (四)戶外攜犬,應由成年人看管,並束以犬鏈,採取防止犬只咬傷他人的措施;
  (五)犬只在戶外排泄糞便的,攜犬人應當即清除;
  (六)養犬者應採取有效措施,保證犬只不危害和影響他人的正常生活。  (原標題:與狗同桌就餐 你倒胃口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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